律师业务范围

发布者:2016-01-08



律师业务范围


一、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合法组织的聘请,担任法律顾问;
二、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三、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、申请取保候审,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中心指定,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四、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五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
六、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法律服务;
七、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,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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